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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幼儿园综合治理方案

发布日期:2015-03-23 00:00 作者:阮迎春 字体:[] [] []
    根据庐阳区教体局关于《庐阳区教育系统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3月份在全园开展“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平安长幼”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长幼”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规政策,提升师生员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褚维菁  张  芬
    副组长:阮迎春(总园)  蔡  葵(分园)
    成   员:范彦冰    周   敏     王   瑞      孙兰兰    余  璐  (总园)
                胡雨朦    李永珍     李敏敏      朱  清     沈  娟 (分园)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四、宣传重点
    (一)交通安全方面,开展不在马路上玩耍、入园离园和家长一起走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向幼儿家长进行宣传引导。
    (二)毒品预防方面,在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三)防范邪教方面,在教职工中开展防范邪教和有害气功宣传教育活动。
    (五)综合治理方面,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相关集中宣传活动。
五、活动方式
    (一)幼儿园结合实际,利用电子屏、教职工会议、班级主题活动、宣传栏、校园网等载体对师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其他形式宣传相结合。
    (二)邀请法制副校长进园对教职工开展一次法制课(讲座)。
    (三)邀请交警进课堂给幼儿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