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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在我心

发布日期:2024-11-08 13:01 作者:战蕾 来源: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 字体:[] [] []

为了让幼儿从小“知安全、讲安全、用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出行行为,请您带领小朋友一起了解学习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小知识!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1、坐公共汽车: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懂事的小孩;在车子里,不要头手伸出窗外,容易被别的车刮伤;不要坐在开动的车厢座位上看书;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容易摔跤;车里不要吃东西,尤其是冰棒和串烧。

2、坐出租车:冲到马路当中去拦车很危险,在路边招手司机叔叔也能看见;下车时要从右边下车,注意后面的车辆和行人;下车前看看座椅上有没有东西,不要把东西忘在出租车上了;如果下车要穿过马路,走到出租车后面比前面更安全。

3、坐父母开的车:乖乖地在后排坐好;系好安全带,父母就可以安心地开车了;如果坐前排,不要扳动方向盘、排档杆,很容易造成事故;不能在车厢里放带尖角的玩具,容易受伤。

幼儿乘车安全提示,家长司机须知

一、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座椅

1、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要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坐在后排的位置。

2、足龄的学生需要正确系上安全带。安全带要尽量系在髋部和胸前,从肩上拉过来,横跨在骨盆和胸腔之上,形成一个水平放置的V字。安全带只可一个人使用,严禁多人共用。

“抱孩子就是爱孩子”,现如今依然有不少家庭怀着这种想法。所以,乘车过程中,抱着孩子情况比较常见。普通情况下大人的手臂是可以起到“固定”孩子的作用,可一旦发生碰撞事故,情况却完全不一样了。速度变化带来的惯性力是非常巨大的,人的双臂根本无法约束住孩子。失去约束的孩子在车内因二次、三次碰撞导致的伤害很常见。因此,不要试图以成人的双臂去替代安全带的作用。抱孩子坐车并不是“爱孩子”,而是实打实的“害孩子”。

14岁以下或身高1.5米以下的孩子都不要乘坐前排副驾。因前排正面安全气囊的弹出位置都是按照成人设计,因此无论是否带安全座椅,孩子都不要坐在前排。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

我们经常见到一些小朋友在马路上相互追赶着玩,这样做很危险,所以,小朋友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踢球,横冲直撞!

五、不要在汽车尾部玩耍

汽车的尾部没长“眼睛”,它们看不到自己身后究竟藏着什么人,有的小朋友可能会问:司机叔叔可以借助后视镜来看车身后的情况。其实在汽车的后视镜中往往看不到孩子们小小的身影,一旦倒车,很可能会把车后的孩子撞倒。

提示:小朋友一定不要在停着的汽车尾部玩。

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三、四轮车;不使用未注册登记(上牌)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黑出租”,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宣传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把家乡建设好,把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你们这一代人接力奋斗。希望同学们树立远大志向,珍惜美好时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争做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努力成长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才。

家庭教育促进法

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父母需注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